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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區政務服務中心衛計局窗口取消核發餐飲服務場所公共場所衛生
修改時間:2016-04-01 瀏覽次數:0
關于區政務服務中心衛計局窗口取消核發餐飲服務場所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公告
發布時間:2016-02-21
各有關申請人:
根據《國務院關于整合調整餐飲服務場所的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決定》(國發[2016]12號)文件要求,取消地方衛生部門對飯館、咖啡館、酒吧、茶座4類公共場所核發的衛生許可證。區政務服務中心衛計局窗口自2016年2月23日起不再受理飯館、咖啡館、酒吧、茶座4類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相關申請材料。
特此公告!
蘇州高新區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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